刘亮程作品:别人的村庄

蚂蚁 2006-7-22 623


别人的村庄

如果有来生,我希望自己变成一棵树或者一座山,一辈子呆在属于我的那座村庄。当然,做一个十足的傻子也可以,别人要我离开的时候,抱着柱子一个劲地哭硬是不离开。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变成了一个性格有些孤僻的孩子,这点注定了我的寂寞。我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任何人不会犯着我,我也不会犯着任何人,我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守护着属于自己的那份孤独。这个角落就是一座叫作故乡的村庄。从七岁那年开始我就明白了,一个人只要守着自己的那个角落就足够他好好活完这一辈子。

  那年,我所居住的那个村子有两个人死了。一个是我的邻居张大爷,另一个是村子边缘的小三子。张大爷死的时候白须飘飘,听人说九十多岁了。张大爷一辈子也没有离开过村子,但他依旧活得很好,儿子孙子曾孙子一大把,惹得村子里许多人眼红。他的丧事办得很隆重,送葬的人足有一个连队。那么多人为自己披麻戴孝的确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尽管代价是死亡。小三子也死了,他只有十七岁,念完小学就贼似的跑出了村庄,说要去外边挣大钱。在外面混着混着也混到十七岁,却没想到把小命给搭上了:被车撞死了。由于未满花甲,村子里的人称之为短命鬼,所以偷偷摸摸把他给埋了,连一副棺材也没有。

  当时我就暗暗下定决心,这辈子一定要像张大爷学习,好好地安安稳稳地呆在自己的村子里,娶个老婆生一大堆儿女,然后我的儿女也生一大堆儿女,再然后我的儿女的儿女又生一大堆他们的儿女。这样就可以风风光光地死掉,我深信我的葬礼会很壮观,必定超过张大爷的。毕竟我从七岁开始就有那么伟大的理想,并且一直为之努力到张大爷的那个年纪。

  一个七岁的孩子就对自己的将来就有着如此周密的计划,这的确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在多年以后的某个夜晚,我离开了我所居住的村庄来到了另外一个叫做城市的村庄,我躲在黑暗里听着一些人议论着他们的童年。他们在我这个年纪时,最大也是最长远的理想就是有一块永远也吃不完的蛋糕。

  在我们这座村子里想要过一辈子就必须学会三件事情:种地,放牛,娶妻生子。这些在我离开村庄之前几乎全部学会,只不过有一件暂时条件不成熟想学也没办法。这点也让我明白了张大爷为什么只为了他的那个理想就把胡须都给活白了,有很多事情可以早一点做完,但我们的规矩前辈们遗留下来的训导让我们不得不小心地等待,耐心地消磨。无论在哪里,想要顺心地活完一辈子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骑着一头悠闲的老水牛,后面跟着一头顽皮的小牛犊,走在一条我来往了无数遍的田间小路。我给路上碰见的所有的熟悉的陌生的小狗、虫子、蝴蝶打招呼,朝它们微笑与它们说话。我蹲在小河畔安静地看着水里的鱼虾,它们也一定在看着我。透过远山的云雾我可以清楚地看见自己一生的足迹。老水牛带着小牛犊懒洋洋地啃着嫩绿嫩绿的小草,它们也一定在找寻着很多遗失的陌生的记忆。

  偶尔之间抬头看看不远处的白墙黑瓦,深深庭院。一只公鸡正追着一只母鸡四处乱窜。那个瞬间我忽然觉得如此活着的确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情。一辈子居于一个地方,一辈子只睡一个人身旁。我开始想着将会属于我的那个女孩儿来了,她或许也在想我吧。她从属于她的那个角落慢慢地朝着我所在的角落靠近,谁也无法阻挡,而我只要安静地等待不要离开就可以了。

  我十八岁了,考上大学了。然后父亲让我离开村庄,他说只有走出村庄到外面去才有出息。我真想不明白,这世上竟然还有比娶妻生子成家立业再风光地死去更有出息的事情。但父亲的话我是一定会听的。毕竟我知道如果没有父亲就不会有我,自然也就不会有那些理想以及抱负。所以我离开,很听话地离开了。当我回首看见故乡越来越模糊的时候,我想到了小三子,那个混着混着就把性命混进去了的可怜的孩子。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成为第二个小三子,但我知道我将从此开始生命里的无可奈何。

  离开村庄的我必定变成不是我的我了。这种不适应,远远不是幼年时的那些天真的想法的不适应。而是树离开根,鱼离开水的不适应。那种不适应将从某种意义上把我推向死亡。离开的时候,我开始思考很多问题了,而这些都是我以前所没有思考的。我永远无法描述从一座熟悉的村庄到一座陌生的村庄将有多么漫长的距离。我只知道,那种陌生像一柄锋利的长刀,划破满怀依恋的心,留下一辈子难以愈合的伤痕。

  我一直相信,这人世间最大的陌生莫过于呆立在杂草丛生的院子里,漠漠地斜望着屋顶上那些灰黑色的瓦片。某个宁寂的黄昏,当你步入久违的庭院里,发现你儿时亲手栽种的那棵桃树早已枯死生虫;曾经每日进出的门扉不知何时长满了苍绿的苔藓。那种陌生将在你的心底形成一段距离,让你永远难以安稳地入眠。我想着那些事情的时候,许多人正在不亦乐乎地谈论着他们的家是如何得豪华如何的让人羡慕。

  我想,他们的家的确是永远都不会荒芜的。从一个地方搬迁到另一个地方,原先的家成了别人的家。永远不会荒芜,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却也是永远荒芜着。每一次离开一个地方都将在你的心底增加一份对家的淡漠,直到某天积压起来的淡漠吞噬了所有的温暖,变成了人世间最大的陌生与寒冷。

  在这座陌生的村子里,我住在五楼。从地面开始一步一步往高处挣扎,最后走进了宿舍,感觉身心皆已疲惫不堪。我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这座村子里的人们活着活着就要把自己悬在半空中。我本以为站得高就看得远。当我走出阳台企图遥望故乡的时候,发现我的视线实际能够企及的距离,也不过就是对面宿舍那灰黑色的窗帘。然后我再一次想起了故乡,我骑在牛背上就可以看清整个村庄,我站在自家的小阁楼里就足够看到我生命里走过的那段距离。

  别人的村庄注定是别人的村庄,而我注定只是这里的一个匆匆过客。当众人抱着电话打情骂俏、围着桌子肆意喧闹时,我的眉宇间写满了发自骨子里头的不适应。有很多个漫长的夜晚,我一直重复着同一个噩梦:我像小三子一样死了,被一辆急速行驶的卡车撞得脑浆四射,四分五裂。醒来的时候,一直当心这事是不是就要发生在明天。

  我真的很想家,很想找回那种一辈子不离开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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